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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关注丨《检察日报》、最高检官微报道我院督促保护涉台文物行政公益诉讼案相关工作

时间:2024-08-10 08:42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14 次
8月9日,《检察日报》、最高检官微报道了翔安区检察院督促保护涉台文物行政公益诉讼案相关工作,全文如下:抢救大嶝金门县政府旧址盐兵楼 2024年5月28日,福建省

8月9日,《检察日报》、最高检官微报道了翔安区检察院督促保护涉台文物行政公益诉讼案相关工作,全文如下:

抢救大嶝金门县政府旧址盐兵楼

2024年5月28日,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检察院研发的“拍益拍”公益诉讼线索收集小程序,收到台胞黄先生上传的巡查盐兵楼的图片。自从被翔安区检察院聘为台胞检察联络员后,黄先生就将巡查涉台文物列入工作事项。

“盐兵楼是翔安区大嶝金门县政府旧址群中的一座建筑。1937年日本占据金门以后,金门县政府移至大嶝乡继续工作,墙面上残留的弹壳,见证着两岸同胞共同抗日的历史。”翔安区大嶝街道田墘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郑国清说,如今的盐兵楼威严气派,参观的游客越来越多。然而,在2012年,这座百年建筑因年久失修,屋顶和前廊发生坍塌,剩余部分也摇摇欲坠。

“太可惜了,再不修可能还会倒掉!”“岛上有一处近乎坍塌的古厝(在闽南语中,‘厝’指房屋)……”2020年9月,翔安区检察院陆续收到公益诉讼观察员发来的线索,文物保护专项监督工作随即启动。

“对照史料,线索指向的古厝就是昔日盐兵保护盐田的驻扎地盐兵楼。但是,走遍大嶝,我们也没发现盐兵楼的踪影。”翔安区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杨慜慜说,“当时的盐兵楼已部分坍塌,破败不堪、面目全非。”

杨慜慜和同事借助无人机航拍,对大嶝金门县政府旧址整体状况进行取证,在多次实地调查后,锁定了文物坍塌后未得到及时修缮、保护范围内存在违法建设情形、外墙及保护标志被污损等证据。

2020年12月1日,翔安区检察院发出厦门市首份文物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建议主管部门抢救修缮盐兵楼,防止坍塌。

“文物保护并非易事,不可移动文物常常面临复杂的权属关系。”翔安区检察院检察官洪文海介绍说,检察建议发出后,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本着抢救为先的原则对盐兵楼先行修复。检察院则通过搭建联络机制,实时监督修复和整治进展,锲而不舍地推动文物修复工作取得实效。

“只有尽可能地恢复文物原貌,才能更好地展现它所承载的历史价值。”杨慜慜指着盐兵楼的一处拱门说,“为了复刻这样的拱形,文保部门查阅了大量史料,施工企业也是多方寻找建材。”

经历70多个日夜,盐兵楼修复工作如期完成。

修缮后的盐兵楼

看到盐兵楼风采重现,厦门市金门同胞联谊会副会长宋先生不禁感慨:“盐兵楼能够得到修复,同检察院的推动密不可分。此事在金门同胞中传开后,大家很感动,也很感激。”

“不识来时路,怎知归去处。”金门县原县长李炷烽表示,“对涉台文物的积极处理、修复和保护,有助于两岸人民铭记历史,更有助于增进两岸同胞的文化认同感。”

“我也是一名台胞公益诉讼观察员。”讲师赖女士自豪地说。在涉台文物保护工作中,赖女士表示,能够切身感受到检察院积极协调社会基层组织和各职能部门,推动各方达成共识,疏通堵点、解决难题,检察官的专业素养和家国情怀令人敬佩。

翔安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柯振敏说:“盐兵楼是依靠社会力量发现并得到修复的众多涉台文物中的一件。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福建省检察院和厦门市检察院涉台检察部门的统筹协调、具体指导下,我院探索了‘检察监督+台胞参与+社会共管’涉台文物保护模式,实现了以‘我管’推‘共管’促‘共护’。”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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